巻第十六

資治通鑑巻第十六

漢紀八

孝景皇帝下


前三年(丁亥,前一五四)

 1冬,十月,梁王來朝。時上未置太子,與梁王宴飲,從容言曰:「千秋萬歳後傳於王。」王辭謝,雖知非至言,然心内喜,太后亦然。詹事竇嬰引卮酒進上曰:「天下者,高祖之天下,父子相傳,漢之約也,上何以得傳梁王!」太后由此憎嬰。嬰因病免;太后除嬰門籍,不得朝請。梁王以此益驕。
1.
 2春,正月,乙巳,赦。
2.
 3長星出西方。
3.
 4洛陽東宮災。
4.
 5初,孝文時,呉太子入見,得侍皇太子飲、博。呉太子博爭道,不恭;皇太子引博局提呉太子,殺之。遣其喪歸葬,至呉,呉王慍曰:「天下同宗,死長安即葬長安,何必來葬爲!」復遣喪之長安葬。呉王由此稍失藩臣之禮,稱疾不朝。京師知其以子故,繋治、驗問呉使者;呉王恐,始有反謀。後使人爲秋請,文帝復問之,使者對曰:「王實不病;漢繋治使者數輩,呉王恐,以故遂稱病。夫察見淵中魚不祥,唯上棄前過,與之更始。」於是文帝乃赦呉使者,歸之,而賜呉王幾杖,老,不朝。呉得釋其罪,謀亦益解。然其居國,以銅、鹽故,百姓無賦;卒踐更,輒予平賈;歳時存問茂材,賞賜閭里;他郡國吏欲來捕亡人者,公共禁弗予。如此者四十餘年。
  晁錯數上書言呉過,可削;文帝寬,不忍罰,以此呉日益橫。及帝即位,錯説上曰:「昔高帝初定天下,昆弟少,諸子弱,大封同姓,齊七十餘城,楚四十餘城,呉五十餘城;封三庶孽,分天下半。今呉王前有太子之郤,詐稱病不朝,於古法當誅。文帝弗忍,因賜幾杖,德至厚,當改過自新,反益驕溢,即山鑄錢,煮海水爲鹽,誘天下亡人謀作亂。今削之亦反,不削亦反。削之,其反亟,禍小;不削,反遲,禍大。」上令公卿、列侯、宗室雜議,莫敢難;獨竇嬰爭之,由此與錯有郤。及楚王戊來朝,錯因言:「戊往年爲薄太后服,私姦服舍,請誅之。」詔赦,削東海郡。及前年,趙王有罪,削其常山郡;膠西王卬以賣爵事有姦,削其六縣。
  廷臣方議削呉。呉王恐削地無已,因發謀舉事。念諸侯無足與計者,聞膠西王勇,好兵,諸侯皆畏憚之,於是使中大夫應高口説膠西王曰:「今者主上任用邪臣,聽信讒賊,侵削諸侯,誅罰良重,日以益甚。語有之曰:『□糠及米。』呉與膠西,知名諸侯也,一時見察,不得安肆矣。呉王身有内疾,不能朝請二十餘年,常患見疑,無以自白,脅肩累足,猶懼不見釋。竊聞大王以爵事有過。所聞諸侯削地,罪不至此;此恐不止削地而已。」王曰:「有之。子將奈何?」高曰:「呉王自以與大王同憂,願因時循理,棄軀以除患於天下,意亦可乎?」膠西王瞿然駭曰:「寡人何敢如是!王上雖急,固有死耳,安得不事!」高曰:「御史大夫晁錯,營惑天子,侵奪諸侯,朝廷疾怨,諸侯皆有背叛之意,人事極矣。彗星出,蝗蟲起,此萬世一時;而愁勞,聖人所以起也。呉王内以晁錯爲誅,外從大王后車,方洋天下,所向者降,所指者下,莫敢不服。大王誠幸而許之一言,則呉王率楚王略函谷關,守滎陽、敖倉之粟,距漢兵,治次舍,須大王。大王幸而臨之,則天下可並,兩主分割,不亦可乎!」王曰:「善!」歸,報呉王,呉王猶恐其不果,乃身自爲使者,至膠西面約之。膠西羣臣或聞王謀,諫曰:「諸侯地不能當漢十二,爲叛逆以憂太后,非計也。今承一帝,尚雲不易;假令事成,兩主分爭,患乃益生。」王不聽,遂發使約齊、菑川、膠東、濟南,皆許諾。
  初,楚元王好書,與魯申公、穆生、白生倶受詩於浮丘伯;及王楚,以三人爲中大夫。穆生不耆酒;元王毎置酒,常爲穆生設醴。及子夷王、孫王戊即位,常設,後乃忘設焉。穆生退,曰:「可以逝矣!醴酒不設,王之意怠;不去,楚人將鉗我於市。」遂稱疾臥。申公、白生強起之,曰:「獨不念先王之德與!今王一旦失小禮,何足至此!」穆生曰:「易稱:『知幾其神乎!幾者,動之微,吉兇之先見者也。君子見幾而作,不俟終日。』先王之所以禮吾三人者,爲道存也。今而忽之,是忘道也。忘道之人,胡可與久處,豈爲區區之禮哉!」遂謝病去。申公、白生獨留。王戊稍淫暴,太傅韋孟作詩諷諫,不聽,亦去,居於鄒。戊因坐削地事,遂與呉通謀。申公、白生諫戊,戊胥靡之,衣之赭衣,使雅舂於市。休侯富使人諫王。王曰:「季父不吾與,我起,先取季父矣!」休侯懼,乃與母太夫人奔京師。
  及削呉會稽、豫章郡書至,呉王遂先起兵,誅漢吏二千石以下;膠西、膠東、菑川、濟南、楚、趙亦皆反。楚相張尚、太傅趙夷吾諫王戊,戊殺尚、夷吾。趙相建德、内史王悍諫王遂,遂燒殺建德、悍。齊王后悔,背約城守。濟北王城壞未完,其郎中令劫守,王不得發兵。膠西王、膠東王爲渠率,與菑川、濟南共攻齊,圍臨菑。趙王遂發兵住其西界,欲待呉、楚倶進,北使匈奴與連兵。
  呉王悉其士卒,下令國中曰:「寡人年六十二,身自將;少子年十四,亦爲士卒先。諸年上與寡人同,下與少子等,皆發。」凡二十餘萬人。南使閩、東越,閩、東越亦發兵從。呉王起兵於廣陵,西渉淮,因並楚兵,發使遺諸侯書,罪状晁錯,欲合兵誅之。呉、楚共攻梁,破棘壁,殺數萬人;乘勝而前,鋭甚。梁孝王遣將軍撃之,又敗梁兩軍,士卒皆還走。梁王城守睢陽。
  初,文帝且崩,戒太子曰:「即有緩急,周亞夫眞可任將兵。」及七國反書聞,上乃拜中尉周亞夫爲太尉,將三十六將軍往撃呉、楚,遣曲周侯酈寄撃趙,將軍欒布撃齊;復召竇嬰,拜爲大將軍,使屯滎陽監齊、趙兵。
  初,晁錯所更令三十章,諸侯讙嘩。錯父聞之,從穎川來,謂錯曰:「上初即位,公爲政用事,侵削諸侯,疏人骨肉,口語多怨,公何爲也?」錯曰:「固也。不如此,天子不尊,宗廟不安。」父曰:「劉氏安矣而晁氏危,吾去公歸矣!」遂飲藥死,曰:「吾不忍見禍逮身!」後十餘日,呉、楚七國倶反,以誅錯爲名。
  上與錯議出軍事,錯欲令上自將兵而身居守;又言:「徐、僮之旁呉所未下者,可以予呉。」錯素與呉相袁盎不善,錯所居坐,盎輒避;盎所居坐,錯亦避;兩人未嘗同堂語。及錯爲御史大夫,使吏按盎受呉王財物,抵罪;詔赦以爲庶人。呉、楚反,錯謂丞、史曰:「袁盎多受呉王金錢,專爲蔽匿,言不反;今果反,欲請治盎,宜知其計謀。」丞、史曰:「事未發,治之有絶;今兵西向,治之何益!且盎不宜有謀。」錯猶與未決。人有告盎,盎恐,夜見竇嬰,爲言呉所以反,願至前,口對状。嬰入言,上乃召盎。盎入見,上方與錯調兵食。上問盎:「今呉、楚反,於公意何如?」對曰:「不足憂也!」上曰:「呉王即山鑄錢,煮海爲鹽,誘天豪傑;白頭舉事、此其計不百全,豈發乎!何以言其無能爲也?」對曰:「呉銅鹽之利則有之,安得豪傑而誘之!誠令呉得豪傑,亦且輔而爲誼,不反矣。呉所誘皆亡賴子弟、亡命、鑄錢姦人,故相誘以亂」錯曰:「盎策之善。」上曰:「計安出?」盎對曰:「願屏左右。」上屏人,獨錯在。盎曰:「臣所言,人臣不得知。」乃屏錯。錯趨避東廂,甚恨。上卒問盎,對曰:「呉、楚相遺書,言高皇帝王子弟各有分地,今賊臣晁錯擅適諸侯,削奪之地,以故反,欲西共誅錯,復故地而罷。方今計獨有斬錯,發使赦呉、楚七國,復其故地,則兵可毋血刃而倶罷。」於是上默然良久,曰:「顧誠何如?吾不愛一人以謝天下。」盎曰:「愚計出此,唯上孰計之!」乃拜盎爲太常,密裝治行。後十餘日,上令丞相靑、中尉嘉、廷尉歐劾奏錯:「不稱主上德信,欲疏羣臣、百姓,又欲以城邑予呉,無臣子禮,大逆無道。錯當要斬,父母、妻子、同産無少長皆棄市。」制曰:「可。」錯殊不知。壬子,上使中尉召錯,紿載行市,錯衣朝衣斬東市。上乃使袁盎與呉王弟子宗正德侯通使呉。
  謁者僕射鄧公爲校尉,上書言軍事,見上,上問曰:「道軍所來,聞晁錯死,呉、楚罷不?」鄧公曰:「呉爲反數十歳矣;發怒削地,以誅錯爲名,其意不在錯也。且臣恐天下之士拑口不敢復言矣。」上曰:「何哉?」鄧公曰:「夫晁錯患諸侯強大不可制,故請削之以尊京師,萬世之利也。計畫始行,卒受大戮。内杜忠臣之口,外爲諸侯報仇,臣竊爲陛下不取也。」於是帝喟然長息曰:「公言善,吾亦恨之!」
  袁盎、劉通至呉,呉、楚兵已攻梁壁矣。宗正以親故,先入見,諭呉王,令拜受詔。呉王聞袁盎來,知其欲説,笑而應曰:「我已爲東帝,尚誰拜!」不肯見盎,而留軍中,欲劫使將;盎不肯,使人圍守,且殺之。盎得間,脱亡歸報。
  太尉亞夫言於上曰:「楚兵剽輕,難與爭鋒,願以梁委之,絶其食道,乃可制也。」上許之。亞夫乘六乘傳,將會兵滎陽。發至霸上,趙渉庶説亞夫曰:「呉王素富,懷輯死士久矣。此知將軍且行,必置間人於殽、澠厄狹之間;且兵事上神密,將軍何不從此右去,走藍田,出武關,抵洛陽!間不過差一二日,直入武庫,撃鳴鼓。諸侯聞之,以爲將軍從天而下也。」太尉如其計,至洛陽,喜曰:「七國反,吾乘傳至此,不自意全。今吾據滎陽,滎陽以東,無足憂者。」使吏搜殽、澠間,果得呉伏兵。乃請趙渉爲護軍。
  太尉引兵東北走昌邑。呉攻梁急,梁數使使條侯求救,條侯不許。又使使訴條侯於上。上使告條侯救梁,亞夫不奉詔,堅壁不出;而使弓高侯等將輕騎兵出淮泗口,絶呉、楚兵後,塞其饟道。梁使中大夫韓安國及楚相尚弟羽爲將軍;羽力戰,安國持重,乃得頗敗呉兵。呉兵欲西,梁城守,不敢西;即走條侯軍,會下邑,欲戰。條侯堅壁不肯戰;呉糧絶卒飢,數挑戰,終不出,條侯軍中夜驚,内相攻撃,擾亂至帳下,亞夫堅臥不起,頃之,復定。呉奔壁東南陬,亞夫使備西北;已而其精兵果奔西北,不得入。呉、楚士卒多飢死叛散,乃引而去。二月,亞夫出精兵追撃,大破之。呉王濞棄其軍,與壯士數千人夜亡走;楚王戊自殺。
  呉王之初發也,呉臣田祿伯爲大將軍。田祿伯曰:「兵屯聚而西,無它奇道,難以立功。臣願得五萬人,別循江、淮而上,收淮南、長沙,入武關,與大王會,此亦一奇也。」呉王太子諫曰:「王以反爲名,此兵難以借人,人亦且反王,奈何?且擅兵而別,多它利害,徒自損耳!」呉王即不許田祿伯。
  呉少將桓將軍説王曰:「呉多歩兵,歩兵利險;漢多車騎,車騎利平地,願大王所過城不下,直去,疾西據洛陽武庫,食敖倉粟,阻山河之險以令諸侯,雖無入關,天下固已定矣。大王徐行留下城邑,漢軍車騎至,馳入梁、楚之郊,事敗矣。」呉王問諸老將,老將曰:「此年少,椎鋒可耳,安知大慮!」於是王不用桓將軍計。
  王專並將兵。兵未度淮,諸賓客皆得爲將、校尉、候、司馬,獨周丘不用。周丘者,下邳人,亡命呉,酤酒無行;王薄之,不任。周丘乃上謁,説王曰:「臣以無能,不得待罪行間。臣非敢求有所將也,願請王一漢節,必有以報。」王乃予之。周丘得節,夜馳入下邳;下邳時聞呉反,皆城守。至傳舍,召令入戸,使從者以罪斬令,遂召昆弟所善豪吏告曰:「呉反,兵且至,屠下邳不過食頃;今先下,家室必完,能者封侯矣。」出,乃相告,下邳皆下。周丘一夜得三萬人,使人報呉王,遂將其兵北略城邑;比至陽城,兵十餘萬,破陽城中尉軍;聞呉王敗走,自度無與共成功,即引兵歸下邳,未至,疽發背死。
5.
 6壬午晦,日有食之。
6.
 7呉王之棄軍亡也,軍遂潰,往往稍降太尉條侯及梁軍。呉王渡淮,走丹徒,保東越,兵可萬餘人,收聚亡卒。漢使人以利啖東越,東越即紿呉王出勞軍,使人鏦殺呉王,盛其頭,馳傳以聞。呉太子駒亡走閩越。呉、楚反,凡三月,皆破滅,於是諸將乃以太尉謀爲是;然梁王由此與太尉有隙。
  三王之圍臨菑也,齊王使路中大夫告於天子。天子復令路中大夫還報,告齊王堅守,「漢兵今破呉楚矣。」路中大夫至,三國兵圍臨菑數重,無從入。三國將與路中大夫盟曰:「若反言:『漢已破矣,齊趣下三國,不,且見屠。』」路中大夫既許,至城下,望見齊王曰:「漢已發兵百萬,使太尉亞夫撃破呉、楚,方引兵救齊,齊必堅守無下!」三國將誅路中大夫。齊初圍急,陰與三國通謀,約未定;會路中大夫從漢來,其大臣乃復勸王無下三國。會漢將欒布、平陽侯等兵至齊,撃破三國兵。解圍已,後圍齊初與三國有謀,將欲移兵伐齊。齊孝王懼,飲藥自殺。
  膠西、膠東、菑川王各引兵歸國。膠西王徒跣、席蒿、飲水謝太后。王太子德曰:「漢兵還,臣觀之,已罷,可襲,願收王餘兵撃之!不勝而逃入海,未晩也。」王曰:「吾士卒皆已壞,不可用。」弓高侯韓頽當遺膠西王書曰:「奉詔誅不義,降者赦除其罪,復故;不降者滅之。王何處?須以從事。」王肉袒叩頭,詣漢軍壁謁曰:「臣卬奉法不謹,驚駭百姓,乃苦將軍遠道至於窮國,敢請菹醢之罪!」弓高侯執金鼓見之曰:「王苦軍事,願聞王發兵状。」王頓首膝行,對曰:「今者晁錯天子用事臣,變更高皇帝法令,侵奪諸侯地。卬等以爲不義,恐其敗亂天下,七國發兵且誅錯。今聞錯已誅,卬等謹已罷兵歸。」將軍曰:「王苟以錯爲不善,何不以聞?及未有詔、虎符,擅發兵撃義國?以此觀之,意非徒欲誅錯也。」乃出詔書,爲王讀之,曰:「王其自圖!」王曰:「如卬等死有餘罪!」遂自殺,太后、太子皆死。膠東王、菑川王、濟南王皆伏誅。
  酈將軍兵至趙,趙王引兵還邯鄲城守。酈寄攻之,七月不能下。匈奴聞呉、楚敗,亦不肯入邊。欒布破齊還,並兵引水灌趙城。城壞,王遂自殺。
  帝以齊首善,以迫劫有謀,非其罪也,召立齊孝王太子壽,是爲懿王。
  濟北王亦欲自殺,幸全其妻子。齊人公孫玃謂濟北王曰:「臣請試爲大王明説梁王,通意天子;説而不用,死未晩也。」公孫玃遂見梁王曰:「夫濟北之地,東接強齊,南牽呉、越,北脅燕、趙。此四分五裂之國。權不足以自守,勁不足以捍寇,又非有奇怪雲以待難也;雖墜言於呉,非其正計也。郷使濟北見情實,示不從之端,則呉必先歴齊,畢濟北,招燕、趙而總之,如此,則山東之從結而無隙矣。今呉王連諸侯之兵,驅白徒之眾,西與天子急衡,濟北獨底節不下;使呉失與而無助,跬歩獨進,瓦解土崩,破敗而不救者,未必非濟北之力也。夫以區區之濟北而與諸侯爭強,是以羔犢之弱而扞虎狼之敵也。守職不橈,可謂誠一矣。功義如此,尚見疑於上,脅肩低首,累足撫衿,使有自悔不前之心,非社稷之利也。臣恐藩臣守職者疑之。臣竊料之,能歴西山,徑長樂,抵未央,攘袂而正議者,獨大王耳。上有全亡之功,下有安百姓之名,德淪於骨髓,恩加於無窮,願大王留意詳惟之。」孝王大悅,使人馳以聞;濟北王得不坐,徙封於菑川。
7.
 8河間王太傅衞綰撃呉、楚有功,拜爲中尉。綰以中郎將事文帝,醇謹無它。上爲太子時,召文帝左右飲,而綰稱病不行。文帝且崩,屬上曰:「綰長者,善遇之。」故上亦寵任焉。
8.
 9夏,六月,乙亥,詔:「吏民爲呉王濞等所詿誤當坐及逋逃亡軍者,皆赦之。」帝欲以呉王弟德哀侯廣之子續呉,以楚元王子禮續楚。竇太后曰:「呉王,老人也,宜爲宗室順善;今乃首率七國紛亂天下,奈何續其後!」不許呉,許立楚後。乙亥,徙淮陽王餘爲魯王;南王非爲江都王,王故呉地;立宗正禮爲楚王;立皇子端爲膠西王,勝爲中山王。
9.

四年(戊子、前一五三)

 1春,復置關,用傳出入。
1.
 2夏,四月,己巳,立子榮爲皇太子,徹爲膠東王。
2.
 3六月,赦天下。
3.
 4秋,七月,臨江王閼薨。
4.
 5冬,十月,戊戌晦,日有食之。
5.
 6初,呉、楚七國反,呉使者至淮南,淮南王欲發兵應之。其相曰:「王必欲應呉,臣願爲將。」王乃屬之。相已將兵,因城守,不聽王而爲漢,漢亦使曲城侯將兵救淮南,以故得完。
  呉使者至廬江,廬江王不應,而往來使越。至衡山,衡山王堅守無二心。及呉、楚已破,衡山王入朝。上以爲貞信,勞苦之,曰:「南方卑濕。」徙王王於濟北以褒之。廬江王以邊越,數使使相交,徙爲衡山王,王江北。
6.

五年(己丑,前一五二)

 1春,正月,作陽陵邑。夏,募民徙陽陵,賜錢二十萬。
1.
 2遣公主嫁匈奴單于。
2.
 3徙廣川王彭祖爲趙王。
3.
 4濟北貞王勃薨。
4.

六年(庚寅、前一五一)

 1冬,十二月,雷,霖雨。
1.
 2初,上爲太子,薄太后以薄氏女爲妃;及即位,爲皇后,無寵。秋,九月,皇后薄氏廢。
2.
 3楚文王禮薨。
3.
 4初,燕王臧荼有孫女曰臧兒,嫁爲槐里王仲妻,生男信與兩女而仲死;更嫁長陵田氏,生男□分、勝。文帝時,臧兒長女爲金王孫婦,生女俗。臧兒卜筮之,曰:「兩女皆當貴。」臧兒乃奪金氏婦,金氏怒,不肯予決;内之太子宮,生男徹。徹方在身時,王夫人夢日入其懷。
  及帝即位,長男榮爲太子。其母栗姫,齊人也。長公主嫖欲以女嫁太子,栗姫以後宮諸美人皆因長公主見帝,故怒而不許;長公主欲與王夫人男徹,王夫人許之。由是長公主日讒栗姫而譽王夫人男之美;帝亦自賢之,又有曩者所夢日符,計未有所定。王夫人知帝嗛栗姫,因怒未解,陰使人趣大行請立栗姫爲皇后。帝怒曰:「是而所宜言邪!」遂按誅大行。
4.

七年(辛卯、前一五〇)

 1冬,十一月,己酉,廢太子榮爲臨江王。太子太傅竇嬰力爭不能得,乃謝病免。栗姫恚恨而死。
1.
 2庚寅晦,日有食之。
2.
 3二月,丞相陶靑免。乙巳,太尉周亞夫爲丞相。罷太尉官。
3.
 4夏,四月,乙巳,立皇后王氏。
4.
 5丁巳,立膠東王徹爲皇太子。
5.
 6是歳,以太僕劉舍爲御史大夫,濟南太守郅都爲中尉。
  始,都爲中郎將,敢直諫。嘗從入上林,賈姫如廁,野彘卒來入廁。上目都,都不行;上欲自持兵救賈姫。都伏上前曰:「亡一姫,復一姫進,天下所少,寧賈姫等乎!陛下縱自輕,奈宗廟、太后何!」上乃還,彘亦去。太后聞之,賜都金百斤,由此重都。都爲人,勇悍公廉,不發私書,問遺無所受,請謁無所聽。及爲中尉,先嚴酷,行法不避貴戚。列侯、宗室見都,側目而視,號曰「蒼鷹。」
6.

中元年(壬辰、前一四九)

 1夏,四月,乙巳,赦天下。
1.
 2地震。衡山原都雨雹,大者尺八寸。
2.

二年(癸巳、前一四八)

 1春,二月,匈奴入燕。
1.
 2三月,臨江王榮坐侵太宗廟壖垣爲宮,征詣中尉府對簿。臨江王欲得刀筆,爲書謝上,而中尉郅都禁吏不予;魏其侯使人間與臨江王。臨江王既爲書謝上,因自殺。竇太后聞之,怒,後竟以危法中都而殺之。
2.
 3夏,四月,有星孛於西北。
3.
 4立皇子越爲廣川王,寄爲膠東王。
4.
 5秋,九月,甲戌晦,日有食之。
5.
 6初,梁孝王以至親有功,得賜天子旌旗。從千乘萬騎,出蹕入警。王寵信羊勝、公孫詭,以詭爲中尉。勝、詭多奇邪計,欲使王求爲漢嗣。栗太子之廢也,太后意欲以梁王爲嗣,嘗因置酒謂帝曰:「安車大駕,用梁王爲寄。」帝跪席舉身曰:「諾。」罷酒,帝以訪諸大臣,大臣袁盎等曰:「不可。昔宋宣公不立子而立弟,以生禍亂,五世不絶。小不忍,害大義,故春秋大居正。」由是太后議格,遂不復言。王又嘗上書;「願賜容車之地,徑至長樂宮,自梁國士眾築作甬道朝太后。」袁盎等皆建以爲不可。
  梁王由此怨袁盎及議臣,乃與羊勝、公孫詭謀,陰使人刺殺袁盎及他議臣十餘人。賊未得也,於是天子意梁;逐賊,果梁所爲。上遣田叔、呂委主往按梁事,捕公孫詭、羊勝;詭、勝匿王后宮,使者十餘輩至梁,責二千石急。梁相軒丘豹及内史韓安國以下舉國大索,月餘弗得。安國聞詭、勝匿王所,乃入見王而泣曰:「主辱者臣死。大王無良臣,故紛紛至此。今勝、詭不得,請辭,賜死!」王曰:「何至此!」安國泣數行下,曰:「大王自度於皇帝,孰與臨江王親?」王曰:「弗如也。」安國曰:「臨江王鱣長太子,以一言過,廢王臨江;用宮垣事,卒自殺中尉府。何者?治天下終不用私亂公。今大王列在諸侯,訹邪臣浮説,犯上禁,橈明法。天子以太后故,不忍致法於大王;太后日夜涕泣,幸大王自改,大王終不覺寤。有如太后宮車即晏駕,大王尚誰攀乎?」語未卒,王泣數行而下,謝安國曰:「吾今出勝、詭。」王乃令勝、詭皆自殺,出之。上由此怨望梁王。
  梁王恐,使鄒陽入長安,見皇后兄王信説曰:「長君弟得幸於上,後宮莫及;而長君行跡多不循道理者。今袁盎事即究竟,梁王伏誅,太后無所發怒,切齒側目於貴臣,竊爲足下憂之。」長君曰:「爲之奈何?」陽曰:「長君誠能精爲上言之,得毋竟梁事;長君必固自結於太后,太后厚德長君入於骨髓,而長君之弟幸於兩宮,金城之固也。昔者舜之弟象,日以殺舜爲事,及舜立爲天子,封之於有卑。夫仁人之于兄弟,無藏怒,無宿怨,厚親愛而已。是以後世稱之。以是説天子,徼幸梁事不奏。」長君曰:「諾。」乘間入言之。帝怒稍解。
  是時,太后憂梁事不食,日夜泣不止,帝亦患之。會田叔等按梁事來還,至霸昌厩,取火悉燒梁之獄辭,空手來見帝。帝曰:「梁有之乎?」叔對曰:「死罪。有之。」上曰:「其事安在?」田叔曰:「上毋以梁事爲問也。」上曰:「何也?」曰:「今梁王不伏誅,是漢法不行也;伏法而太后食不甘味,臥不安席,此憂在陛下也。」上大然之,使叔等謁太后,且曰:「梁王不知也。造爲之者,獨在幸臣羊勝、公孫詭之屬爲之耳,謹已伏誅死,梁王無恙也。」太后聞之,立起坐餐,氣平復。
  梁王因上書請朝。既至關,茅蘭説王,使乘布車,從兩騎入,匿於長公主園。漢使使迎王,王已入關,車騎盡居外,不知王處。太后泣曰:「帝果殺吾子!」帝憂恐。於是梁王伏斧質於闕下謝罪。太后、帝大喜,相泣,復如故,悉召王從官入關。然帝益疏王,不與同車輦矣。帝以田叔爲賢,擢爲魯相。
6.

三年(甲午、前一四七)

 1冬,十一月,罷諸侯御史大夫官。
1.
 2夏,四月,地震。
2.
 3旱,禁酤酒。
3.
 4三月,丁巳,立皇子乘爲清河王。
4.
 5秋,九月,蝗。
5.
 6有星孛于西北。
6.
 7戊戌晦,日有食之。
7.
 8初,上廢栗太子,周亞夫固爭之,不得;上由此疏之。而梁孝王毎朝,常與太后言條侯之短。竇太后曰:「皇后兄王信可侯也。」帝讓曰:「始,南皮、章武,先帝不侯,及臣即位乃侯之;信未得封也。」竇太后曰:「人生各以時行耳。自竇長君在時,竟不得侯,死後,其子彭祖顧得侯,吾甚恨之!帝趣侯信也。」帝曰:「請得與丞相議之。上與丞相議。亞夫曰:「高皇帝約:『非劉氏不得王,非有功不得侯。』今信雖皇后兄,無功,侯之,非約也。」帝默然而止。其後匈奴王徐廬等六人降,帝欲侯之以勸後。丞相亞夫曰:「彼背主降陛下,陛下侯之,則何以責人臣不守節者乎?」帝曰:「丞相議不可用。」乃悉封徐廬等爲列侯。亞夫因謝病。九月,戊戌,亞夫免;以御史大夫桃侯劉舍爲丞相。
8.

四年(乙未、前一四六)

 1夏,蝗。
1.
 2冬,十月,戊午,日有食之。
2.

五年(丙申、前一四五)

 1夏,立皇子舜爲常山王。
1.
 2六月,丁巳,赦天下。
2.
 3大水。
3.
 4秋,八月,己酉,未央宮東闕災。
4.
 5九月,詔:「諸獄疑,若雖文致於法,而於人心不厭者,輒讞之。」
5.
 6地震。
6.

六年(丁西、前一四四)

 1冬,十月,梁王來朝,上疏欲留;上弗許。王歸國,意忽忽不樂。
1.
 2十一月,改諸廷尉、將作等官名。
2.
 3春,二月,乙卯,上行幸雍,郊五畤。
3.
 4三月,雨雪。
4.
 5夏,四月,梁孝王薨。竇太后聞之,哭極哀,不食,曰:「帝果殺吾子!」帝哀懼,不知所爲;與長公主計之,乃分梁爲五國,盡立孝王男五人爲王:買爲梁王,明爲濟川王,彭離爲濟東王,定爲山陽王,不識爲濟陰王;女五人皆食湯沐邑。奏之太后,太后乃説,爲帝加一餐。孝王未死時,財以巨萬計,及死,藏府餘黄金尚四十餘萬斤。他物稱是。
5.
 6上既減笞法,笞者猶不全;乃更減笞三百曰二百,笞二百曰一百。又定棰令:棰長五尺,其本大一寸,竹也;末薄半寸,皆平其節。當笞得笞臀;畢一罪,乃更人。自是笞者得全。然死刑既重而生刑又輕,民易犯之。
6.
 7六月,匈奴入雁門,至武泉,入上郡,取苑馬。吏卒戰死者二千人。隴西李廣爲上郡太守,嘗從百騎出,卒遇匈奴數千騎。見廣,以爲誘騎,皆驚,上山陳。廣之百騎皆大恐,欲馳還走。廣曰:「吾去大軍數十里,今如此以百騎走,匈奴追射我立盡。今我留,匈奴必以我爲大軍之誘,必不敢撃我。」廣令諸騎曰:「前!」未到匈奴陣二里所,止,令曰:「皆下馬解鞍!」其騎曰:「虜多且近,即有急,奈何?」廣曰:「彼虜以我爲走;今皆解鞍以示不走,用堅其意。」於是胡騎遂不敢撃。有白馬將出,護其兵;李廣上馬,與十餘騎奔,射殺白馬將而復還,至其騎中解鞍,令士皆縱馬臥。是時會暮,胡兵終怪之,不敢撃。夜半時,胡兵亦以爲漢有伏軍於旁,欲夜取之,胡皆引兵而去。平旦,李廣乃歸其大軍。
7.
 8秋,七月,辛亥晦,日有食之。
8.
 9自郅都之死,長安左右宗室多暴犯法。上乃召濟南都尉南陽寧成爲中尉。其治效郅都,其廉弗如。然宗室、豪桀皆人人惴恐。
9.
 10城陽共王喜薨。
10.

後元年(戊戌、前一四三)

 1春,正月,詔曰:「獄,重事也。人有智愚,官有上下。獄疑者讞有司;有司所不能決,移廷尉;讞而後不當,讞後不爲失。欲令治獄者務先寬。」
1.
 2三月,赦天下。
2.
 3夏,大酺五日,民得酤酒。
3.
 4五月,丙戌,地震。上庸地震二十二日。壞城垣。
4.
 5秋,七月,丙午,丞相舍免。
5.
 6乙巳晦,日有食之。
6.
 7八月,壬辰,以御史大夫衞綰爲丞相,衞尉南陽直不疑爲御史大夫。初,不疑爲郎,同舍有告歸,誤持其同舍郎金去。已而同舍郎覺亡,意不疑,不疑謝有之,買金償。後告歸者至而歸金,亡金郎大慚。以此稱爲長者,稍遷至中大夫。人或廷毀不疑,以爲盜嫂,不疑聞,曰:「我乃無兄。」然終不自明也。
7.
 8帝居禁中,召周亞夫賜食,獨置大胾,無切肉,又不置箸。亞夫心不平,顧謂尚席取箸。上視而笑曰:「此非不足君所乎!」亞夫免冠謝上,上曰:「起。」亞夫因趨出。上目送之曰:「此鞅鞅,非少主臣也。」
  居無何,亞夫子爲父買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,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與錢。庸知其盜買縣官器,怨而上變,告子,事連汚亞夫。書既聞,上下吏。吏簿責亞夫。亞夫不對。上罵之曰:「吾不用也!」召詣廷尉。廷尉責問曰:「君侯欲反何?」亞夫曰:「臣所買器,乃葬器也,何謂反乎?」吏曰:「君縱不欲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!」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亞夫,亞夫欲自殺,其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,因不食五日,歐血而死。
8.
 9是歳,濟陰哀王不識薨。
9.

二年(己亥、前一四二)

 1春,正月,地一日三動。
1.
 2三月,匈奴入鴈門,太守馮敬與戰,死。發車騎、材官屯鴈門。
2.
 3春,以歳不登,禁内郡食馬粟;沒入之。
3.
 4夏,四月,詔曰:「雕文刻鏤,傷農事者也;錦繡纂組,害女工者也。農事傷則飢之本,女工害則寒之原也。夫飢寒並至而能亡爲非者寡矣。朕親耕,後親桑,以奉宗廟粢盛、祭服,爲天下先;不受獻,減太官,省繇賦,欲天下務農蠶,素有蓄積,以備災害。強毋攘弱,衆毋暴寡;老耆以壽終,幼孤得遂長。今歳或不登,民食頗寡,其咎安在?或詐偽爲吏,以貨賂爲市,漁奪百姓,侵牟萬民。縣丞,長吏也;姦法與盜盜,甚無謂也!其令二千石各修其職;不事官職、耗亂者,丞相以聞,請其罪。佈告天下,使明知朕意。」
4.
 5五月,詔貲算四得官。
5.
 6秋,大旱。
6.

三年(庚子、前一四一)

 1冬,十月,日月皆食,赤五日。
1.
 2十二月晦,雷;日如紫;五星逆行守大微;月貫天廷中。
2.
 3春,正月,詔曰:「農,天下之本也。黄金、珠、玉,飢不可食,寒不可衣,以爲幣用,不識其終始。間歳或不登,意爲末者眾,農民寡也。其令郡國務勸農桑,益種樹,可得衣食物。吏發民若取庸采黄金、珠、玉者,坐贓爲盜。二千石聽者,與同罪。」
3.
 4甲寅,皇太子冠。
4.
 5甲子,帝崩于未央宮。太子即皇帝位,年十六。尊皇太后爲太皇太后,皇后爲皇太后。
5.
 6二月,癸酉,葬孝景皇帝于陽陵。
6.
 7三月,封皇太后同母弟田□分爲武安侯,勝爲周陽侯。
7.
  8班固贊曰:孔子稱:「斯民也,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。」信哉!周、秦之敝,罔密文峻,而姦軌不勝,漢興,掃除煩苛,與民休息;至於孝文,加這以恭儉;孝景遵業。五六十載之間,至於移風易俗,黎民醇厚。周雲成、康,漢言文、景,美矣!
8.
 9漢興,接秦之弊,作業劇而財匱,自天子不能具鈞駟,而將相或乘牛車,齊民無藏蓋。天下已平,高祖乃令賈人不得衣絲、乘車,重租税以困辱之。孝惠、高後時,爲天下初定,復馳商賈之律;然市井之子孫,亦不得仕宦爲吏。量吏祿,度官用,以賦於民。而山川、園池、市井租税之入,自天子以至於封君湯沐邑,皆各爲私奉養焉,不領於天下之經費。漕轉山東粟以給中都官,歳不過數十萬石。繼以孝文、孝景,清淨恭儉,安養天下,七十餘年之間,國家無事,非遇水旱之災,民則人給家足。都鄙廩庾皆滿,而府庫餘貨財;京師之錢累巨萬,貫朽而不可校;太倉之粟陳陳相因,充溢露積於外,至腐敗不可食。衆庶街巷有馬,而阡陌之間成羣,乘字牝者擯而不得聚會。守閭閻者食粱肉,爲吏者長子孫,居官者以爲姓號。故人人自愛而重犯法,先行義而後絀辱焉。當此之時,罔疏而民富,役財驕溢,或至兼併;豪黨之徒,以武斷於郷曲。宗室有土,公、卿、大夫以下,爭於奢侈,室廬、輿服僭於上,無限度。物盛而衰,固其變也。自是之後,孝武内窮侈靡,外攘夷狄,天下蕭然,財力耗矣!
9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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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終更新:2007年07月17日 10: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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