資治通鑑巻第三十五
漢紀二十七
孝哀皇帝下
元壽元年(己未、前二)
1春,正月,辛丑朔,詔將軍、中二千石舉明習兵法者各一人,因就拜孔郷侯傅晏爲大司馬、衞將軍,陽安侯丁明爲大司馬、票騎將軍。
1.春、正月、???、将軍に命令し、二千石の中から兵法に明らかで慣れた者各一人を挙げさせ、よって孔郷侯傅晏を大司馬、衛将軍、陽安侯丁明を大司馬、票騎将軍に就かせる。
2是日,日有食之。上詔公卿大夫悉心陳過失;又令舉賢良方正能直言者各一人。大赦天下。
丞相嘉奏封事曰:「孝元皇帝奉承大業,温恭少欲,都内錢四十萬萬。嘗幸上林,後宮馮貴人從臨獸圈,猛獸驚出,貴人前當之,元帝嘉美其義,賜錢五萬。掖庭見親,有加賞賜,屬其人勿衆謝。示平惡偏,重失人心,賞賜節約。是時外戚貲千萬者少耳,故少府、水衡見錢多也。雖遭初元、永光凶年饑饉,加以西羌之變,外奉師旅,内振貧民,終無傾危之憂,以府臧内充實也。孝成皇帝時,諫臣多言燕出之害,及女寵專愛,耽於酒色,損德傷年,其言甚切,然終不怨怒也。寵臣淳於長、張放、史育,育數貶退,家貲不滿千萬,放斥逐就國,長榜死於獄,不以私愛害公義,故雖多内譏,朝廷安平,傳業陛下。
2、??、日食あり。公卿大夫の悉心陳が過失を申し上げ;又賢良で方正の才能の直言者を各1名挙げるよう命令した。天下に大赦した。
2a陛下在國之時,好詩、書,上儉節,征來,所過道上稱誦德美,此天下所以回心也。初即位,易帷帳,去錦繡,乘輿席縁綈繒而已。共皇寢廟比當作,憂閔元元,惟用度不足,以義割恩,輒且止息,今始作治。而駙馬都尉董賢亦起官寺上林中,又爲賢治大第,開門郷北闕,引王渠灌園池,使者護作,賞賜吏卒,甚於治宗廟。賢母病,長安廚給祠具,道中過者皆飲食。爲賢治器,器成,奏御乃行,或物好,特賜其工。自貢獻宗廟、三宮,猶不至此。賢家有賓婚及見親,諸官並共,賜及倉頭、奴婢人十萬錢。使者護視、發取市物,百賈震動,道路讙嘩,羣臣惶惑。詔書罷苑,而以賜賢二千餘頃,均田之制從此墮壞。奢僭放縱,變亂陰陽,災異衆多,百姓訛言,持籌相驚,天惑其意,不能自止。陛下素仁智愼事,今而有此大譏。
2b 孔子曰:『危而不持,顛而不扶,則將安用彼相矣!』臣嘉幸得備位,竊内悲傷不能通愚忠之信;身死有益於國,不敢自惜。唯陛下愼己之所獨郷,察衆人之所共疑!往者寵臣鄧通、韓嫣,驕貴失度,逸豫無厭,小人不勝情慾,卒陷罪辜,亂國亡軀,不終其祿,所謂『愛之適足以害之』者也!宜深覽前世,以節賢寵,全安其命。」上由是於嘉浸不説。
2c 前涼州刺史杜鄴以方正對策曰:「臣聞陽尊陰卑,天之道也。是以男雖賤,各爲其家陽,女雖貴,猶爲其國陰。故禮明三從之義,雖有文母之德,必繋於子。昔鄭伯隨姜氏之欲,終有叔段簒國之禍;周襄王内迫惠後之難,而遭居鄭之危。漢興,呂太后權私親屬,幾危社稷。竊見陛下約儉正身,欲與天下更始,然嘉瑞未應,而日食、地震。案春秋災異,以指象爲言語。日食,明陽爲陰所臨。坤以法地,爲土,爲母,以安靜爲德;震,不陰之效也。占像甚明,臣敢不直言其事!昔曾子問從令之義,孔子曰:『是何言與!』善閔子騫守禮不苟從親,所行無非理者,故無可間也。今諸外家昆弟,無賢不肖,並侍帷幄,布在列位,或典兵衞,或將軍屯,寵意並於一家,積貴之勢,世所希見、所希聞也。至乃並置大司馬、將軍之官,皇甫雖盛,三桓雖隆,魯爲作三軍,無以甚此!當拜之日,晻然日食。不在前後,臨事而發者,明陛下謙遜無專,承指非一,所言輒聽,所欲輒隨,有罪惡者不坐辜罰,無功能者畢受官爵,流漸積畏,過在於是,欲令昭昭以覺聖朝。昔詩人所刺,春秋所譏,指象如此,殆不在它。由後視前,忿邑非之。逮身所行,不自鏡見,則以爲可,計之過者。願陛下加致精誠,思承始初,事稽諸古,以厭下心,則黎庶羣生無不説喜,上帝百神收還威怒,禎祥福祿,何嫌不報!」
2d 上又徴孔光詣公車,問以日食事,拜爲光祿大夫,秩中二千石,給事中,位次丞相。
初,王莽既就國,杜門自守。其中子獲殺奴,莽切責獲,令自殺。在國三歳,吏民上書冤訟莽者百數。至是,賢良周護、宋崇等對策,復深訟莽功德。上於是征莽及平阿侯仁還京師,侍太后。
2.
3董賢因日食之變以沮傅晏、息夫躬之策,辛卯,上收晏印綬,罷就第。
3.
4丁巳,皇太太后傅氏崩,合葬渭陵,稱孝元傅皇后。
4.
5丞相、御史奏息夫躬、孫寵等罪過,上乃免躬、寵官,遣就國;又罷侍中、諸曹、黄門郎數十人。
鮑宣上書曰:「陛下父事天,母事地,子養黎民。即位已來,父虧明,母震動,子訛言相驚恐。今日食於三始,誠可畏懼。小民正朔日尚恐毀敗器物,何況於日虧乎!陛下深内自責,避正殿,舉直言,求過失,罷退外親及旁仄素餐之人,征拜孔光爲光祿大夫,發覺孫寵、息夫躬過惡,免官遣就國,衆庶歙然,莫不説喜。天人同心,人心説則天意解矣。乃二月丙戌,白虹干日,連陰不雨,此天下憂結未解,民有怨望未塞者也。侍中、駙馬都尉董賢,本無葭莩之親,但以令色、諛言自進,賞賜無度,竭盡府臧,併合三第,尚以爲小,復壞暴室。賢父、子坐使天子使者,將作治第,行夜吏卒皆得賞賜,上塚有會,輒太官爲供。海内貢獻,當養一君,今反盡之賢家,豈天意與民意邪!天不可久負,厚之如此,反所以害之也!誠欲哀賢,宜爲謝過天地,解讎海内,免遣就國,收乘輿器物還之縣官,如此,可以父子終其性命;不者,海内之所仇,未有得久安者也。孫寵、息夫躬不宜居國,可皆免,以視天下。復征何武、師丹、彭宣、傅喜,曠然使民易視,以應天心,建立大政,興太平之端。」上感大異,納宣言,征何武、彭宣;拜鮑宣爲司隸。
5.
6上託傅太后遺詔,令太皇太后下丞相、御史,益封董賢二千戸,賜孔郷侯、汝昌侯、陽新侯國。王嘉封還詔書,因奏封事諫曰:「臣聞爵祿、土地,天之有也。書云:『天命有德,五服五章哉!』王者代天爵人,尤宜愼之。裂地而封,不得其宜,則衆庶不服,感動陰陽,其害疾自深。今聖體久不平,此臣嘉所内懼也。高安侯賢,佞幸之臣,陛下傾爵位以貴之,單貨財以富之,損至尊以寵之,主威已黜,府臧已竭,唯恐不足。財皆民力所爲,孝文皇帝欲起露台,重百金之費,克己不作。今賢散公賦以施私惠,一家至受千金,往古以來,貴臣未嘗有此,流聞四方,皆同怨之。里諺曰:『千人所指,無病而死,』臣常爲之寒心。今太皇太后以永信太后遺詔詔丞相、御史,益賢戸,賜三侯國,臣嘉竊惑。山崩、地動、日食於三朝,皆陰侵陽之戒也。前賢已再封,晏、商再易邑,業縁私橫求,恩已過厚,求索自恣,不知厭足,甚傷尊尊之義,不可以示天下,爲害痛矣!臣驕侵罔,陰陽失節,氣感相動,害及身體。陛下寢疾久不平,繼嗣未立,宜思正萬事,順天人之心,以求福祐,奈何輕身肆意,不念高祖之勤苦,垂立制度,欲傳之於無窮哉!臣謹封上詔書,不敢露見。非愛死而不自法,恐天下聞之,故不敢自劾。」
初,廷尉梁相治東平王雲獄,時冬月未盡二旬,而相心疑雲冤獄,有飾辭,奏欲傳之長安,更下公卿覆治。尚書令鞫譚、僕射宗伯鳳以爲可許。天子以爲相等皆見上體不平,外内顧望,操持兩心,幸雲踰冬,無討賊疾惡主讎之意,免相等皆爲庶人。後數月,大赦,嘉薦「相等皆有材行,聖王有計功除過,臣竊爲朝廷惜此三人。」書奏,上不能平。後二十餘日,嘉封還益董賢戸事,上乃發怒,召嘉詣尚書,責問以「相等前坐不忠,罪惡著聞,君時輒已自劾;今又稱譽,云『爲朝廷惜之』,何也?」嘉免冠謝罪。
事下將軍中朝者,光祿大夫孔光等劾「嘉迷國罔上,不道,請謁者召嘉詣廷尉詔獄。」議郎龔等以爲「嘉言事前後相違,宜奪爵土,免爲庶人。」永信少府猛等以爲「嘉罪名雖應法,大臣括發關械,裸躬就笞,非所以重國,褒宗廟也。」上不聽,三月,詔「假謁者節,召丞相詣廷尉詔獄。」
使者既到,府掾、史涕泣,共和藥進嘉,嘉不肯服。主簿曰:「將相不對理陳冤,相踵以爲故事,君侯宜引決。」使者危坐府門上,主簿復前進藥。嘉引藥杯以撃地,謂官屬曰:「丞相幸得備位三公,奉職負國,當伏刑都市,以示萬衆。丞相豈兒女子邪!何謂咀藥而死!」嘉遂裝,出見使者,再拜受詔;乘吏小車,去蓋,不冠,隨使者詣廷尉。廷尉收嘉丞相、新甫侯印綬,縛嘉載致都船詔獄。上聞嘉生自詣吏,大怒,使將軍以下與五二千石雜治。吏詰問嘉,嘉對曰:「案事者思得實。竊見相等前治東平王獄,不以雲爲不當死,欲關公卿,示重愼,誠不見其外内顧望,阿附爲雲驗,復幸得蒙大赦。相等皆良善吏,臣竊爲國惜賢,不私此三人。」獄吏曰:「苟如此,則君何以爲罪?猶當有以負國,不空入獄矣。」吏稍侵辱嘉,嘉喟然仰天歎曰:「幸得充備宰相,不能進賢、退不肖,以是負國,死有餘責。」吏問賢、不肖主名。嘉曰:「賢:故丞相孔光、故大司空何武,不能進;惡:高安侯董賢父子,佞邪亂朝,而不能退。罪當死,死無所恨!」嘉繋獄二十餘日,不食,歐血而死。
已而上覽其對,思嘉言,會御史大夫賈延免,夏,五月,乙卯,以孔光爲御史大夫。秋,七月,丙午,以光爲丞相,復故國博山侯;又以汜郷侯何武爲御史大夫。上乃知孔光前免非其罪,以過近臣毀短光者,曰:「傅嘉前爲侍中,毀譖仁賢,誣訴大臣,令俊艾者久失其位,其免嘉爲庶人,歸故郡。」
6.
7八月,何武徙爲前將軍。辛卯,光祿大夫彭宣爲御史大夫。
7.
8司隸鮑宣坐摧辱宰相,拒閉使者,無人臣禮,減死髡鉗。
8.
9大司馬丁明素重王嘉,以其死而憐之;九月,乙卯,冊免明,使就第。
9.
10冬,十一月,壬午,以故定陶太傅、光祿大夫韋賞爲大司馬、車騎將軍。己丑,賞卒。
10.
11十二月,庚子,以侍中、駙馬都尉董賢爲大司馬、衞將軍,冊曰:「建爾於公,以爲漢輔!往悉爾心,匡正庶事,允執其中!」是時賢年二十二,雖爲三公,常給事中,領尚書,百官因賢奏事。以父衞尉恭不宜在卿位,徙爲光祿大夫、秩中二千石;弟寬信代賢爲駙馬都尉。董氏親屬皆侍中、諸曹、奉朝請,寵在丁、傅之右矣。
初,丞相孔光爲御史大夫,賢父恭爲御史,事光。及賢爲大司馬,與光並爲三公。上故令賢私過光。光雅恭謹,知上欲尊寵賢。及聞賢當來也,光警戒衣冠出門待,望見賢車乃卻入,賢至中門,光入閣,既下車,乃出,拜謁、送迎其謹,不敢以賓客鈞敵之禮。上聞之,喜,立拜光兩兄子爲諫大夫、常侍。賢由是權與人主侔矣。
是時,成帝外家王氏衰廢,唯平阿侯譚子去疾爲侍中,弟閎爲中常侍。閎妻父中郎將蕭咸,前將軍望之子也,賢父恭慕之,欲爲子寬信求咸女爲婦,使閎言之。咸惶恐不敢當,私謂閎曰:「董公爲大司馬,冊文言『允執其中』,此乃堯禪舜之文,非三公故事,長者見者莫不心懼。此豈家人子所能堪邪!」閎性有知略,聞咸言,心亦悟;乃還報恭,深達咸自謙薄之意。恭歎曰:「我家何用負天下,而爲人所畏如是!」意不説。後上置酒麒麟殿,賢父子、親屬宴飲,侍中、中常侍皆在側,上有酒所,從容視賢,笑曰:「吾欲法堯禪舜,何如?」王閎進曰:「天下乃高皇帝天下,非陛下之有也!陛下承宗廟,當傳子孫於亡窮,統業至重,天子亡戲言!」上默然不説,左右皆恐。於是遣閎出歸郎署。
久之,太皇太后爲閎謝,復召閎還。閎遂上書諫曰:「臣聞王者立三公,法三光,居之者當得賢人。易曰:『鼎折足,覆公餗,』喩三公非其人也。昔孝文皇帝幸鄧通,不過中大夫;武皇帝幸韓嫣,常賜而已,皆不在大位。今大司馬、衞將軍董賢,無功於漢朝,又無肺腑之連,復無名跡高行以矯世,升擢數年,列備鼎足,典衞禁兵,無功封爵,父子、兄弟橫蒙拔擢,賞賜空竭帑藏,萬民喧嘩,偶言道路,誠不當天心也!昔褒神蚖變化爲人,實生褒姒,亂周國,恐陛下有過失之譏,賢有小人不知進退之禍,非所以垂法後世也!」上雖不從閎言,多其年少志強,亦不罪也。
11.
二年(庚申、前一)
1春,正月,匈奴單于及烏孫大昆彌伊秩靡皆來朝,漢以爲榮。是時西域凡五十國,自譯長至將、相、侯、王皆佩漢印綬,凡三百七十六人;而康居、大月氏、安息、罽賓、烏弋之屬,皆以絶遠,不在數中,其來貢獻,則相與報,不督録總領也。自黄龍以來,單于毎入朝,其賞賜錦繡、繒絮,輒加厚於前,以慰接之。單于宴見,羣臣在前,單于怪董賢年少,以問譯。上令譯報曰:「大司馬年少,以大賢居位。」單于乃起,拜賀漢得賢臣。是時上以大歳厭勝所在,捨單于上林苑蒲陶宮,告之以加敬於單于;單于知之,不悅。
1.
2夏,四月,壬辰晦,日有食之。
2.
3五月,甲子,正三公官分職。大司馬、衞將軍董賢爲大司馬;丞相孔光爲大司徒;御史大夫彭宣爲大司空,封長平侯。
3.
4六月,戊午,帝崩于未央宮。
帝睹孝成之世祿去王室,及即位,屢誅大臣,欲強主威以則武、宣。然而寵信讒諂,憎疾忠直,漢業由是遂衰。
太皇太后聞帝崩,即日駕之未央宮,收取璽綬。太后召大司馬賢,引見東箱,問以喪事調度。賢内憂,不能對,免冠謝。太后曰:「新都侯莽,前以大司馬奉送先帝大行,曉習故事,吾令莽佐君。」賢頓首:「幸甚!」太后遣使者馳召莽。詔尚書,諸發兵符節、百官奏事、中黄門、期門兵皆屬莽。莽以太后指,使尚書劾賢帝病不親醫藥,禁止賢不得入宮殿司馬中;賢不知所爲,詣闕免冠徒跣謝。己未,莽使謁者以太后詔即闕下冊賢曰:「賢年少,未更事理,爲大司馬,不合衆心,其收大司馬印綬,罷歸第!」即日,賢與妻皆自殺;家惶恐,夜葬。莽疑其詐死。有司奏請發賢棺,至獄診視,因埋獄中。太皇太后詔「公卿舉可大司馬者」。莽故大司馬,辭位避丁、傅,衆庶稱以爲賢,又太皇太后近親,自大司徒孔光以下,舉朝皆舉莽。獨前將軍何武、左將軍公孫祿二人相與謀,以爲「往時惠、昭之世,外戚呂、霍、上官持權,幾危社稷;今孝成、孝哀比世無嗣,方當選立近親幼主,不宜令外戚大臣持權。親疏相錯,爲國計便。」於是武舉公孫祿可大司馬,而祿亦舉武。庚申,太皇太后自用莽爲大司馬、領尚書事。
太皇太后與莽議立嗣。安陽侯王舜,莽之從弟,其人修飭,太皇太后所信愛也,莽白以舜爲車騎將軍。秋,七月,遣舜與大鴻臚左咸使持節迎中山王箕子以爲嗣。
莽又白太皇太后,詔有司以皇太后前與女弟昭儀專寵錮寢,殘滅繼嗣,貶爲孝成皇后,徙居北宮。又以定陶共王太后與孔郷侯晏同心合謀,背恩忘本,專恣不軌,徙孝哀皇后退就桂宮,傅氏、丁氏皆免官爵歸故郡,傅晏將妻子徙合浦。獨下詔褒揚傅喜曰:「高武侯喜,姿性端愨,論議忠直,雖與故定陶太后有屬,終不順指從邪,介然守節,以故斥逐就國。傳不雲乎:『歳寒然後知松柏之後凋也。』其還喜長安,位特進,奉朝請。」喜雖外見褒賞,孤立憂懼;後復遣就國,以壽終。莽又貶傅太后號爲定陶共王母,丁太后號曰丁姫。莽又奏董賢父子驕恣奢僭,請收沒入財物縣官,諸以賢爲官者皆免。父恭、弟寬信與家屬徙合浦,母別歸故郡巨鹿。長安中小民歡嘩,郷其第哭,幾獲盜之。縣官斥賣董氏財,凡四十三萬萬。賢所厚吏沛硃詡自劾去大司馬府,買棺衣,收賢屍葬之。莽聞之,以它罪撃殺詡。莽以大司徒孔光名儒,相三主,太后所敬,天下信之,於是盛尊事光,引光女婿甄邯爲侍中、奉車都尉。諸素所不説者,莽皆傅致其罪,爲請奏草,令邯持與光,以太后指風光。光素畏愼,不敢不上之;莽白太后,輒可其奏。於是劾奏何武、公孫祿互相稱舉,皆免官,武就國。又奏董宏子高昌侯武父爲佞邪,奪爵。又奏南郡太守毋將隆前爲冀州牧,治中山馮太后獄,冤陷無辜,關内侯張由誣告骨肉,中太僕史立、泰山太守丁玄陷人入大辟,河内太守趙昌譖害鄭崇,幸逢赦令,皆不宜處位在中土,免爲庶人,徙合浦。中山之獄,本立、玄自典考之,但與隆連名奏事;莽少時慕與隆交,隆不甚附,故因事擠之。
紅陽侯立,太后親弟,雖不居位,莽以諸父内敬憚之,畏立從容言太后,令己不得肆意,復令光奏立罪惡:「前知定陵侯淳於長犯大逆罪,多受其賂,爲言誤朝。後白以官婢楊寄私子爲皇子,衆言曰:『呂氏少帝復出。』紛紛爲天下所疑,難以示來世,成襁褓之功。請遣立就國。」太后不聽。莽曰:「今漢家衰,比世無嗣,太后獨代幼主統政,誠可畏懼。力用公正先天下,尚恐不從;今以私恩逆大臣議,如此,羣下傾邪,亂從此起。宜可且遣就國,安後復徴召之。」太后不得已,遣立就國。莽之所以脅持上下,皆此類也。
於是附順莽者拔擢,忤恨者誅滅,以王舜、王邑爲腹心,甄豐、甄邯主撃斷,平晏領機事,劉秀典文章,孫建爲爪牙。豐子尋、秀子棻、涿郡崔發、南陽陳崇皆以材能幸於莽。莽色厲而言方,欲有所爲,微見風采,黨與承其指意而顯奏之。莽稽首涕泣,固推讓,上以惑太后,下用示信於衆庶焉。
4.
5八月,莽復白太皇太后,廢孝成皇后、孝哀皇后爲庶人,就其園。是日,皆自殺。
5.
6大司空彭宣以王莽專權,乃上書言:「三公鼎足承君;一足不任,則覆亂美實。臣資性淺薄,年齒老眊,數伏疾病,昏亂遺忘,願上大司空、長平侯印綬,乞骸骨歸郷里,俟寘溝壑。」莽白太后策免宣,使就國。莽恨宣求退,故不賜黄金、安車、駟馬。宣居國數年,薨。
班固贊曰:薛廣德保縣車之榮,平當逡巡有恥,彭宣見險而止,異乎苟患失之者矣!
6.
7戊午,右將軍王崇爲大司空,光祿勳東海馬宮爲右將軍,左曹、中郎將甄豐爲光祿勳。
7.
8九月,辛酉,中山王即皇帝位,大赦天下。
平帝年九歳,太皇太后臨朝,大司馬莽秉政,百官總己以聽於莽。莽權日盛,孔光憂懼,不知所出,上書乞骸骨;莽白太后,帝幼少,宜置師傅,徙光爲帝太傅,位四輔,給事中,領宿衞、供養,行内署門戸,省服御食物。以馬宮爲大司徒,甄豐爲右將軍。
8.
9冬,十月,壬寅,葬孝哀皇帝於義陵。
9.
孝平皇帝上
元始元年(辛酉、一)
1春,正月,王莽風益州,令塞外蠻夷自稱越裳氏重譯獻白雉一、黑雉二。莽白太后下詔,以白雉薦宗廟。於是羣臣盛陳莽功德,致周成白雉之瑞,周公及身在而托號於周,莽宜賜號曰安漢公,益戸疇爵邑。太后詔尚書具其事。莽上書言:「臣與孔光、王舜、甄豐、甄邯共定策;今願獨條光等功賞,寢置臣莽,勿隨輩列。」甄邯白太后下詔曰:「『無偏無黨,王道蕩蕩。』君有安宗廟之功,不可以骨肉故蔽隱不揚,君其勿辭!」莽復上書固讓數四,稱疾不起。左右白太后,「宜勿奪莽意,但條孔光等,莽乃肯起。」二月,丙辰,太后下詔;「以太傅、博山侯光爲太師,車騎將軍、安陽侯舜爲太保,皆益封萬戸。左將軍、光祿勳豐爲少傅,封廣陽侯。皆授四輔之職。侍中、奉車都尉邯封承陽侯。」四人既受賞,莽尚未起。羣臣復上言:「莽雖克讓,朝所宜章,以時加賞,明重元功,無使百僚元元失望!」太后乃下詔:「以大司馬、新都侯莽爲太傅,干四輔之事,號曰安漢公,益封二萬八千戸。」於是莽爲惶恐,不得已而起,受太傅、安漢公號,讓還益封事,云:「願須百姓家給,然後加賞。」羣臣復爭,太后詔曰:「公自期百姓家給,是以聽之,其令公奉賜皆倍故。百姓家給人足,大司徒、大司空以聞。」莽復讓不受,而建言褒賞宗室羣臣。立故東平王雲太子開明爲王;又以故東平思王孫成都爲中山王,奉孝王后;封宣帝耳孫信等三十六人皆爲列侯;太僕王惲等二十五人皆賜爵關内侯。又令諸侯王公、列侯、關内侯無子而有孫若同産子者,皆得以爲嗣;宗室屬未盡而以罪絶者,復其屬;天下令比二千石以上年老致仕者,參分故祿,以一與之,終其身。下及庶民鰥寡,恩澤之政,無所不施。
莽既媚説吏民,又欲專斷,知太后老,厭政,乃風公卿奏言:「往者吏以功次遷至二千石,及州部所舉茂材異等吏,率多不稱,宜皆見安漢公。又,太后春秋高,不宜親省小事。」令太后下詔曰:「自今以來,唯封爵乃以聞,他事安漢公、四輔平決。州牧、二千石及茂材吏初除奏事者,輒引入,至近署對安漢公,考故官,問新職,以知其稱否。」於是莽人人延問,密緻恩意,厚加贈送,其不合指,顯奏免之,權與人主侔矣。
1.
2置羲和官,秩二千石。
2.
3夏,五月,丁巳朔,日有食之。大赦天下。公卿以下舉敦厚能直言者各一人。
3.
4王莽恐帝外家衞氏奪其權,白太后:「前哀帝立,背恩義,自貴外家丁、傅,橈亂國家,幾危社稷。今帝以幼年復奉大宗爲成帝后,宜明一統之義,以戒前事,爲後代法。」六月,遣甄豐奉璽綬,即拜帝母衞姫爲中山孝王后。賜帝舅衞寶、寶弟玄爵關内侯。賜帝女弟三人號曰君,皆留中山,不得至京師。
扶風功曹申屠剛以直言對策曰:「臣聞成王幼少,周公攝政,聽言下賢,均權布寵,動順天地,舉措不失;然近則召公不説,遠則四國流言。今聖主始免襁褓,即位以來,至親分離,外戚杜隔,恩不得通。且漢家之制,雖任英賢,猶援姻戚,親疏相錯,杜塞間隙,誠所以安宗廟,重社稷也。宜亟遣使者征中山太后,置之別宮,令時朝見,又召馮、衞二族,裁與冗職,使得執戟親奉宿衞,以抑患禍之端。上安社稷,下全保傅。」莽令太后下詔曰:「剛所言僻經妄説,違背大義。」罷歸田里。
4.
5丙午,封魯頃公之八世孫公子寬爲褒魯侯,奉周公祀;封褒成君孔霸曾孫均爲褒成侯,奉孔子祀。
5.
6詔:「天下女徒已論,歸家,出雇山錢,月三百。復貞婦,郷一人。大司農部丞十三人,人部一州,勸農桑。」
6.
7秋,九月,赦天下徒。
7.
二年(壬戌、二)
1春,黄支國獻犀牛。黄支在南海中,去京師三萬里。王莽欲耀威德,故厚遺其王,令遣使貢獻。
1.
2越巂郡上黄龍游江中。太師光、大司徒宮等咸稱「莽功德比周公,宜告祠宗廟。」大司農孫寶曰:「周公上聖,召公大賢,尚猶有不相説,著於經典,兩不相損。今風雨未時,百姓不足,毎有一事,羣臣同聲,得無非其美者?」時大臣皆失色。甄邯即時承製罷議者。會寶遣吏迎母,母道病,留弟家,獨遣妻子。司直陳崇劾奏寶,事下三公即訊。寶對曰:「年七十,悖眊,恩衰共養,營妻子,如章。」寶坐免,終於家。
2.
3帝更名衎。
3.
4三月,癸酉,大司空王崇謝病免,以避王莽。
4.
5夏,四月,丁酉,左將軍甄豐爲大司空,右將軍孫建爲左將軍,光祿勳甄邯爲右將軍。
5.
6立代孝王玄孫之子如意爲廣宗王,江都易王孫盱台侯宮爲廣川王,廣川惠王曾孫倫爲廣德王。紹封漢興以來大功臣之後周共等皆爲列侯及關内侯,凡百一十七人。
6.
7郡國大旱,蝗,靑州尤甚,民流亡。王莽白太后,宜衣繒練,頗損膳,以示天下。莽因上書願出錢百萬,獻田三十頃,付大司農助給貧民。於是公卿皆慕效焉,凡獻田宅者二百三十人,以口賦貧民。又起五里於長安城中,宅二百區,以居貧民。莽帥羣臣奏太后,言:「幸賴陛下德澤,間者風雨時,甘露降,神芝生,蓂莢、硃草、嘉禾,休征同時並至。願陛下遵帝王之常服,復太官之法膳,使臣子各得盡歡心,備共養!」莽又令太后下詔,不許。毎有水旱,莽輒素食,左右以白太后,太后遣使者詔莽曰:「聞公菜食,憂民深矣。今秋幸孰,公以時食肉,愛身爲國!」
7.
8六月,隕石于鉅鹿二。
8.
9光祿大夫楚國龔勝、太中大夫琅邪邴漢以王莽專政,皆乞骸骨。莽令太后策詔之曰:「朕愍以官職之事煩大夫,大夫其修身守道,以終高年。」皆加優禮而遣之。
9.
10梅福知王莽必簒漢祚,一朝棄妻子去,不知所之。其後,人有見福於會稽者,變姓名爲呉市門卒云。
10.
11秋,九月,戊申晦,日有食之,赦天下徒。
11.
12遣執金吾候陳茂諭説江湖賊成重等二百餘人皆自出,送家在所收事。重徙雲陽,賜公田宅。
12.
13王莽欲悅太后以威德至盛,異於前,乃風單于令遣王昭君女須卜居次雲入侍太后,所以賞賜之甚厚。
13.
14車師後王國有新道通玉門關,往來差近,戊己校尉徐普欲開之。車師後王姑句以當道供給使者,心不便也。普欲分明其界,然後奏之,召姑句使證之;不肯,繋之。其妻股紫陬謂姑句曰:「前車師前王爲都護司馬所殺,今久繋必死,不如降匈奴!」即馳突出高昌壁,入匈奴。又去胡來王唐兜與赤水羌數相寇,不勝,告急都護,都護但欽不以時救助。唐兜困急,怨欽,東守玉門關;玉門關不内,即將妻子、人民千餘人亡降匈奴。單于受,置左谷蠡地,遣使上書言状,曰:「臣謹已受。」詔遣中郎將韓隆等使匈奴,責讓單于;單于叩頭謝罪,執二虜還付使者。詔使中郎將王萌待於西域惡都奴界上。單于遣使送,因請其罪;使者以聞。莽不聽,詔會西域諸國王,陳軍斬姑句、唐兜以示之。乃造設四條,中國人亡入匈奴者,烏孫亡降匈奴者,西域諸國佩中國印綬降匈奴者,烏桓降匈奴者,皆不得受。遣中郎將王駿、王昌、副校尉甄阜、王尋使匈奴,班四條與單于,雜函封,付單于,令奉行;因收故宣帝所爲約束封函還。時莽奏令中國不得有二名,因使使者以風單于,宜上書慕化,爲一名,漢必加厚賞。單于從之,上書言:「幸得備籓臣,竊樂太平聖制。臣故名囊知牙斯,今謹更名曰知。」莽大説,白太后,遣使者答諭,厚賞賜焉。
14.
15莽欲以女配帝爲皇后以固其權,奏言:「皇帝即位三年,長秋宮未建,掖廷媵未充。乃者國家之難,本從無嗣,配取不正,請考論五經,定取後禮,正十二女之義,以廣繼嗣,博采二王后及周公、孔子世、列侯在長安者適子女。」事下有司,上衆女名,王氏女多在選中者,莽恐其與己女爭,即上言:「身無德,子材下,不宜與衆女並采。」太后以爲至誠,乃下詔曰:「王氏女,朕之外家,其勿采。」庶民、諸生、郎吏以上守闕上書者日千餘人,公卿大夫或詣廷中,或伏省戸下,咸言:「安漢公盛勳堂堂若此,今當立後,獨奈何廢公女,天下安所歸命!願得公女爲天下母!」莽遣長史以下分部曉止公卿及諸生,而上書者愈甚。太后不得已,聽公卿采莽女。莽復自白:「宜博選衆女。」公卿爭曰:「不宜采諸女以貳正統。」莽乃白:「願見女。」
15.
最終更新:2011年03月20日 15:03